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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學前兒童康復服務 – 什麼是I位、E位及S位?

Source: https://www.lovexpress.org/single-post/%E4%BB%80%E9%BA%BC%E6%98%AFI%E4%BD%8D%E3%80%81E%E4%BD%8D%E5%8F%8AS%E4%BD%8D%EF%BC%9F 初生至六歲以下經評估為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可經由社工轉介至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以申請及輪候所需的學前康復服務,包括: 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0-6 歲)  特殊幼兒中心(2-6 歲)  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2-6 歲)   簡單比較: E位(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目標: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主要為初生至兩歲的殘疾兒童而設,向他們提供早期介入服務,並特別 重殘疾兒童的家庭成員的角色。這項服務是基於一個信念,就是幼童在家中能得到最好的照顧,而殘疾兒童的父母、監護人及家庭成員在適當的支援下,將可以接受、明白、照顧和訓練這些兒童。年齡介於兩歲至六歲的殘疾兒童,若沒有在同一時間內接受其他康復服務,也可接受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的服務,以協助他們日後融入主流教育。 服務範圍: 為殘疾兒童進行個別及小組形式的教育及訓練活動,以發展這些兒童的身心、 肌能、與人溝通、自我照顧和認知的能力,以及個人和社交技巧。 為殘疾兒童的父母、監護人及家庭成員提供訓練、指導和輔導,並為他們解決 情緒問題,以協助他們了解、管教及訓練家中的殘疾兒童。 設有玩具圖書館,供家長借用特別設計的玩具,在家中訓練殘疾子女。 編製: 一間設有在60個名額的標準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有以下標準編制: 轉介途徑: 由醫務社工或家庭個案工作員轉介至學前弱能兒童中央轉介系統,或由母嬰健康院、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或私人執業醫生,經上述工作員轉介至學前弱能兒童中央轉介系統。 取錄條件: 初生至兩歲的幼兒,並評定為 肢體傷殘(包括腦麻痺); 智力遲緩; 視覺受損; 聽覺受損; 其他先天性異常(例如唐氏綜合症);或發展遲緩。 年齡介於2歲至5歲11個月的兒童,並評定為有以下情況和只需要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服務 (a) 綜合遲緩(包括言語遲緩); (b) 輕微智力遲緩; (c) 肢體傷殘兼行為上出現問題;或 (d) 雙親、監護人及家庭成員未能提供足夠的指導及訓練。 年齡介於2歲至5歲11個月的兒童,而且正在輪候其他學前康復服務(例如特殊幼兒中心,以及兼收殘疾兒童的幼兒中心或幼稚園服務)。   I位(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 目標: 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為年齡介於2歲至6歲以下的輕度殘 疾兒童提供訓練及照顧,使這些兒童日後有更大的機會融入主流教育。 服務範圍: 每間參與計劃的幼兒中心,每取錄六名殘疾兒童,就可增聘一名 特殊幼兒工作員,為這些兒童提供深入和個別的訓練活動。此外,社會福利署的臨床心理服務課及中央輔助醫療服務課,會為這些殘疾兒童提供心理輔導及專職醫療服務,以作支援。 編製: 每個照顧六名殘疾兒童的兼收計劃單位,可增聘一名特殊幼兒工作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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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學前康復服務

Source: https://www.heephong.org/cht/services-and-programmes/preschool-children/school-based-support-services/on-site-pre-school-rehabilitation-service 為讓有特殊需要學童在訓練的黃金期及早獲得所需訓練,社會福利署撥款推行「到校學前康復服務」。 協康會共有五支專業團隊參加上述計劃,支援56所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合共475名正輪候學前康復服務的學童。憑著本會在這方面的豐富經驗及顯著的成效,我們的專業團隊會繼續採用證實有效的雙軌模式,結合到校支援服務及中心的治療和訓練,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童及其家人和老師,提供全方位的訓練和輔導。 計劃簡介 「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由本會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特殊幼兒教師及社工組成的專業團隊,提供以下服務: 學童訓練:為有特殊需要學童提供到校的個人 / 小組訓練,配以中心的專業治療。 幼師培訓:舉辦專題講座,提供到校專業諮詢和示範、課程調適及課室管理的建議。 家長支援:透過專業諮詢、工作坊及講座,提升家長親職效能和促進親子關係。 計劃目的 採用「學校為本,中心專業治療」雙軌模式,為就讀幼稚園的特殊需要學童提供全方位訓練和輔導。 加強幼稚園老師的裝備,以提供適切的訓練予有特殊需要學童。 增進家長照顧有特殊需要學童的知識和技巧,讓他們能夠為子女提供家居的學習支援。 服務對象 就讀於參與試驗計劃的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並在社署資助學前康復服務輪候冊上(即正輪候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及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及上述兒童之教師/幼兒工作者及家長/照顧者。 申請辦法 經參與計劃的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轉介至項目隊伍。 若學童所就讀的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有參與本計劃,家長/監護人亦可直接向項目隊伍提交申請。 Credit: 協康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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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位?I位?EETC?何去何從?」

Source: http://peggying.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644888 最近許多家長討論究竟小朋友應該讀S位、I位還是EETC的問題。我看的時候,覺得有些家長可能因為不清楚三種學位的情況,或對S位的認識未必足夠而有些誤會,未能作出一個適合的選擇。故在此開這個題目跟大家談論。 首先,談談三種學位的分別: S位是特殊幼兒中心,專門給一些學習能力較弱的小朋友去讀。那裡有最全面的服務,而且師生比例比較好,一個老師對六個小朋友,所以每個老師都可以針對小朋 友的個別問題設計一些治療或學習的計劃。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另外,S位裡面有齊三師,即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和言語治療師。中心裡也會有高級幼兒工作員 和中心主任,而臨床心理學家每隔一段時間會去中心一次。 兼收位(I位,或稱混合位)是普通幼兒園或幼兒中心加一些學位,給發展比較慢的 (又不算很慢)小朋友就讀的。日常的活動都是一大班小朋友上堂,但是這六位小朋友會有由社會福利署撥款多請回來的一位特殊幼兒工作員,即是平時叫做I位老 師的同事和小朋友做一些個別訓練。基本上個別訓練的範疇也很全面,因為每個老師都要全權負責大肌、小肌、智能、語言等等各方面的發展。除了兼收老師之外, 還有言語治療師每隔一段時間到訪,現在的要求是每一個月兩次至三次進行個別訓練或小組訓練,要視乎每間幼兒園不同的安排。 如果小朋友需要職業治療,治療師也會到訪中心,但每一年兩至三次,主要是教老師跟進小朋友的進度和每個小朋友的訓練內容。臨床心理學家亦會一年幾次去觀察,如果有特別要求,學校會請兼收老師請臨床心理學家到訪。 至於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EETC),其形式類似補習班,不用每天都去,大概每星期一至兩次,做個別或小組的訓練,而導師可能是特殊幼兒工作員或治療師(包括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和言語治療),要視乎小朋友的需要。 無論哪一種服務,特殊幼兒工作員(SCCW,即小朋友的老師)所接受的訓練及要求的資格其實並沒有分別。 要選擇哪一種,最重要的是視乎小朋友的能力和需要。舉個例:如果小朋友需要整體服務(如各方面都需要幫助或比較慢),可能需要S位。有些家長或者會覺得特殊 幼兒中心這個名稱不好,會擔心穿著這些校服會被歧視,而不去選擇。我明白作為家長會很難受,但當想到假如基於自己難以放下的自尊而令到小朋友得不到最適合 他們的服務,而阻慢了小朋友的進展,這並非我們想見到的情況吧﹗我經常強調越小做訓練,效果越好。所以請各位家長為小朋友著想,不應該為了自己的想法而影響他們的發展。 其實在六歲之前的進展是非常重要的,六歲之後腦部發展會緩慢下來,令小朋友再學新的事物亦未必容易掌握得到。所以應該可以考慮趁小朋友還小的時候,選擇最合適的服務,令小朋友的能力可追得上一般程度。 我見過很多小朋友在入讀特殊幼兒中心一兩年之後,因有明顯進步而轉讀普通位或兼收位,因為輪候特殊位的人有很多,本身能力巳達到的話,中心不會要求小朋友再留低。 至於如何選擇早期訓練或I位呢?我覺得都要視乎小朋友的能力,而且還要視乎家長有否時間去帶小朋友。如果家長要上班,自己照顧不到小朋友,可能兼收位有個好 處,因為不用請假帶小朋友去做訓練。如果請傭人帶小朋友去做訓練,其實跟小朋友在I位是沒有很大分別的。當然,如果家長能夠親自帶小朋友往做治療,那我會 建議選擇早期訓練,一來因為訓練較全面,二來因為可以親自和治療師討論進度及家居訓練等,效果會很好。 我自己覺得最重要的是,即使小朋友 選擇了早期訓練,家長選擇幼稚園的時候也應盡量選一些本身有I位的幼兒中心。因為大班老師會明白小朋友的困難及知道如何教導他們。坦白說,普通的幼稚園或 幼兒園老師未必懂得幫助一些學習慢的小朋友,除了覺得他們頑皮、不合作,會經常投訴外,最重要是浪費了小朋友的時間。因為小朋友上堂時如不明白老師的說話,跟不上,發白日夢或四圍走,其實是浪費上堂的時間。要記著,我們其實要與時間競賽﹗ 相反,在特殊幼兒中心,個別訓練的時間比較長,小朋友能夠學習的機會比較多,對整體訓練都會有好處。我實在不希望小朋友上學但學不到東西而浪費這幾年的時間,因為過了這幾年的時間便會很難追得上。 Quote from http://hk.myblog.yahoo.com/teachyourchildtospeak/article?mid=53 Credit: 童心 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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